哈尔滨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专门为“小姐”(女性性工作者)组织了一次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培训活动,此举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批评和反对者认为,在中国目前卖淫嫖娼还是违法行为,疾控中心作为政府部门直接进入娱乐场所对“性工作者”进行培训,是在暗示卖淫嫖娼合法化,而警方则认为此举“不符合国情”。
而进行和支持对女性性工作者培训的人们则认为,疾控中心在娱乐场所对“小姐”们进行防艾培训,不仅关系对其他人群的健康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疾控中心这样做的中心目的是为了降低艾滋病的发病率,并不意味着默认卖淫合法。
如果先撇开这种争论,来看看艾滋病和性病在中国的传播情况,艾滋病、性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和性病的有效而事半功倍的防治成果,就可能对疾控中心为女性性工作者办培训班作出理性的评价。
中国艾滋病、性病的数量
中国有多少艾滋病病人和HIV感染者?中国还有多少性病患者?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这些数字向来没有统一过。2006年9月1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健康联盟成立大会上,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主任吴尊友博士透露,目前我国现有65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005年平均每天有192人感染艾滋病。
不过进行这方面研究的专家学者认为,实际数字要大大高于65万。比如,《2004年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的数字是:2003年底估计HIV感染者和病人为84万。中国自1985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加上已经染病死亡的24万人,总数应该在100万人左右。专家估计,到2010年,中国艾滋病感染者将达到1000万人,并因此产生26万艾滋病孤儿,中国也将成为全球艾滋病感染人数最多的国家。
1991年中国颁发了《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了必须报告的8种性病,即: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梅毒、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艾滋病。这8种性病习惯上称为“中国法定性病”,其中前5种为临床常见性病。但一般报道时排除了HIV感染和艾滋病,把它单独算为一类。
中国CDC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2000年报告说,全国累计有性病患者859040例,发病率为68.91/10万,男女病例数之比为1.4:1,而2001年则为795612例;2002年全国共报告性病74万多例;2003年,这个数字达到75万。也就是说,我国的性病和艾滋病患者数量大致相当。
而且,中国的性病还有一个特点,从消失到死灰复燃只用了很短的时间。1964年中国宣布“基本消灭性病”,但到了1977年,湖南首度再次发现淋病患者,此后性病迅速在中国蔓延。从1977年到2005年的26年间,全国累计报告病例720多万例。当然,这也是一个大概数。
中国艾滋病、性病的特点
中国不仅在艾滋病和性病的数量统计上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不太准确,在它们的传播途径上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隐蔽性。当然,这种隐蔽性也是造成病例统计不太准确的重要原因。
艾滋病、性病的隐蔽性首先表现在医疗预防机构对患者的管理上是知情较少。在所有HIV感染和艾滋病者中,只有8%的感染者和病人登记在册。全国仅有16万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过检测,而医疗机构只掌握其中5万人的资料,可以与患者取得联系,监督他们进行必须的医学治疗。
由于隐蔽性,对于艾滋病、性病的传播途径也有不同的定位和分析,实际上也是不太准确。2004年的统计表明,在我国是以吸毒传播(占41.3%,主要是共用针头,属于血液传播)和供血传播(既往有偿采供血人群占31.1%),性传播是少数(异性性传播7.9%,男性同性恋传播为0.2%)。
但是,据吴尊友博士介绍,我国现有的65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性途径传播占到近一半比例。当然,无论性传播途径占艾滋病患者的多与少,性传播途径都是一种重要的方式。而其他的性病,包括淋病、非淋病性尿道炎、梅毒、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当然是基本上和绝大部分是经性传播途径传播。
毋庸讳言,在性传播途径上对艾滋病、性病进行阻击和防范是一种投入少收效大,成本低作用快的方法。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抓住这个方向进行预防无疑是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而在预防的行动中,首先指向高危人群──女性性工作者──进行防病教育更是一种事半功倍的做法。
女性性工作者是高危人群
艾滋病、性病当然需要药物和疫苗的治疗和预防,可惜的是目前仍无有效药物和疫苗,所以艾滋病、性病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主要是社会问题。但是,在中国,艾滋病、性病的社会问题又有自身的特点,这就是隐蔽性。
这种隐蔽性主要表现在性传播途径。因为,在中国花钱买性服务是违法的,人们不敢公开进行这种行为,但却在地下进行,因此难以掌握这方面的准确情况。性交易的双方都是隐蔽的,但现阶段调查和了解性工作者相对容易一些,所以,疾控中心的卫生工作人员找到她们进行防病教育是最容易的一步,也是应当肯定的。
然而,中国的女性性工作者(小姐,FSW)到底有多少,其实很难估计。当然,如果根据国际惯例和性社会学的统计,是可以得到一些数据的。比利时学者万迪匹特(Vandepitte)等人评估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女性性工作者(以性交易来换取金钱或物质者)在女性中所占比例时发现:在非洲撒哈拉地区各国首都中女性性工作者占成年女性的0.7%~4.3%,在其他城市中占0.4%~4.3%。对同一地区进行的人口调查显示参与性交易的女性比例更高。在亚洲国家女性性工作者的比例为0.2%~2.6%,在俄罗斯联邦为0.1%~1.5%,东欧为0.4%~1.4%,西欧为0.1%~1.4%,拉丁美洲为0.2%~7.4%。
如果按亚洲的女性性工作者人数比例来换算中国的女性性工作者(仅以3亿成年女性的0.2%计),中国的女性性工作者约有600万人。但是从中国大量的报道打击性交易的活动以及全国各地城市中大大小小的色情场所来推算女性性工作者,要多于600万。以南京市为例,目前该市的足疗按摩有3000多家,桑拿2600多个,加上大大小小的洗头房,从业的服务小姐数量上万。而《中国新闻周刊》最近的一组文章调查说,中国从事地下性服务的女性性工作者总数近1000万,个体、私营性质的娱乐场所共330700家。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
中国女性性工作者的特点
而在中国,如此庞大的女性性工作者人群除了是隐蔽的(买性者也是隐蔽的)外,还有另一个特点,她们的艾滋病、性病防范知识极为贫乏。
哈尔滨市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对女性性工作者预防艾滋病、性病的调查发现,在研究人员所做的427个样本中,哈尔滨市只有18%的女性性工作者全程使用安全套,经常使用安全套的也只占49%。这是一个让人非常吃惊的比例。因为,哈尔滨是大城市,人员素质和疾病防范意识应当比较高,至少会比地县级城市、农村边远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的素质高。由此可见,对其他地区的女性性工作者进行防病培训更是非常紧迫。
即使以哈尔滨的数据为一般标准,也只有49%的女性性工作者经常使用安全套。那么,剩下的51%不经常使用安全套的女性性工作者就是艾滋病、性病的传播源或中转站(媒介或中间渠道)。而这样的人数即使只以600万女性性工作者计,也有300多万隐性传播者。再加上男性买性者,这将是一个庞大的传播人群。
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解剖特点,更容易受到艾滋病和性病的攻击而染病。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的调查表明,从1995年到2000年5年间,女性性工作者平均艾滋病感染率增长了66倍。监测表明,娱乐场所中的女性性工作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几率是同期一般成人的10~20倍。
另一方面,由于买性者也是隐匿的,将会直接和间接危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
这种危害有多大呢?美国俄亥俄大学的研究人员得出的结论是,人类的性传播疾病是1个与286个的关系。研究人员发现,一个人如果与另一个人不加保护(不用安全套)发生性关系,就有可能与同此人发生过性行为的所有人都间接发生了性关系,而这个“所有人”的数目之大令人吃惊,为286人。这也意味着,通过不安全的性行为与陌生人有过间接联系的链条中,任何一个链条都可以导致包括艾滋病、梅毒在内的多种性传播疾病的传染和发生,通过这样的链条,所有人都会染上艾滋病和各种性病。
这也更进一步说明首先对女性性工作者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培训是多么的重要。
培训的作用
在公共场所发放安全套和对女性性工作者进行安全的性行为教育的重要性已经有许多成果了,比如泰国的成就。而最近,研究人员对中国国内和非洲的调查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海南省儋州市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中国确定的100%推广使用避孕套项目的地区之一。 该项目在儋州市实施后性交易者使用避孕套比实施前上升了33倍,性交易者中的淋病、衣原体感染和梅毒感染等性病均有大幅度下降。
在印度加尔各答市著名的红灯区索纳格奇,卫生和艾滋病防治人士以及女性性工作者协会不仅对性工作者进行防艾培训,而且对买性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使用安全套和经常验血等。经过常年的培训和宣传,现在索纳格奇有约80%的买性者和性工作者使用安全套。而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估表明,由于培训性工作者和买性者双管其下,现在索纳格奇地区的性工作者的HIV感染率10年来从90%下降到5%,这是一个惊人的成就。因此,世界卫生组织的高级代表普拉巴尔卡·查特吉认为,这样的培训需要继续进行下去。
研究人员也对津巴布韦进行了阻止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的计划,今天,这项计划初见成效,已经使津巴布韦人感染HIV减少约2.5%。而这种防止艾滋病的计划是以教育和宣传为主,以此改变当地人的生活方式,并因此而阻遏HIV的感染。进行这项研究的英国伦敦卫生和热带医学院的流行病学家理查德·赫思(Richard Hayes)认为,这是第一次有可靠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南部非洲的艾滋病流行正在开始下降,是一个非常鼓舞人心的消息。
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非洲约有2500万人感染HIV。1998年至2003年,研究人员调查了成千上万的津巴布韦人的性生活,并对他们测试HIV感染。经过5年的研究,研究人员发现,HIV感染从平均23% 下降到20.5%。而这种降低主要得益于三种行为方式的改变。一是经过艾滋病预防的宣传,年轻人推迟了初次性交的时间。同样,在成年人中,经过健康教育,减少了性伴侣。第三个原因是经过培训和宣传,女性性工作者中使用安全套的比率由26.2% 上升到36.5%。而男性使用安全套的比率在这5年中持续保持在42%。因此,健康的行为方式的确是预防艾滋病最有效的措施。
由国内、非洲和泰国的有效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成果来看,首先对女性性工作者进行培训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她们是疾病传播的源头或链条的重要一环,而且她们中仅有不到一半的人知道和了解艾滋病、性病的预防知识。对她们首先干预也就是堵住了艾滋、性病传播的重要源头和渠道。
争论应回归本质问题
然而,国内对疾控中心对女性性工作者的培训产生激烈争论,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首先,尽管该不该对女性性工作者进行培训本身就是一种伦理之争,但从两害相衡取其轻、两利相较择其重的伦理角度看,对女性性工作者培训有充分理由而且是非常值得的。因为在包括女性性工作者和众多公众的生命和健康权面前,认为对女性性工作者进行培训就是“暗示性交易合法化”是次要的。后者所考虑的是将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即禁止性交易。然而,在所有人的生命和安全面前,这种法律规定应当是处于第二位的。
另一方面,法律有灵活性。在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上个世纪从意大利移民到美国的一名医生,由于没有行医证(移民要两年后才能申请)不能行医,否则就要获罪坐牢。但是,他的邻居的孩子在一个夜晚患了急病,在交通不便无法送医的情况下,邻居恳求医生救他们的孩子。在违法犯罪和救人之间,医生经过激烈的心灵斗争后选择了后者。
事后,这位移民医生果然被人告上了法庭。但是,在审判时,几乎所有村民都聚集到法庭请求法官考量法律与救人性命之间孰轻孰重,要求法官判其无罪。结果法官判决医生无罪,因为他挽救的生命与法律条文相比,前者更有价值。同样,今天为了阻止艾滋病、性病在我国的急速蔓延,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在公开培训女性性工作者似乎表面上与现行法律有冲突,但健康和生命显然要高于现行的法律条文。
同时,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也是随历史而发展和可以修改的。已经有很多公民、人大代表、学者和专家提议修改法律,让性交易在我国合法化,理由有很多,其中一条就是为了减少各种疾病的蔓延。另一个理由是,与其让性交易在地下进行,还不如合法化后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不仅减少疾病传播,而且可以减少犯罪,安定社会。
最后,既然现行法律不允许性交易,警方的理由也并非没有道理,即公开对表面上培训疾病防治知识和手段“不符合国情”。对此,可以用一种方法来双方兼顾。既然性交易是以地下方式存在,对表面上及买性者的疾病预防教育何不也以不公开和不大张旗鼓的方式进行?
中国的性交易是隐蔽的,对性工作者和买性者进行防病教育也可以对等地隐蔽进行。这就可能既能有力阻断艾滋病、性病的传播,又符合现阶段法律规定下的国情。至于以后的情况再按以后的发展趋势作出相应管理。